关于成立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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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蓬江区荷塘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荷塘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
李国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
陈伟彬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
汤美娟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振秋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胡锦顺 镇文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黎干深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统计站负责人
成 员:
杨晓华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长荣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容启源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杨海华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敬武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张子箭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游荣斌 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王伟国 荷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陈章忠 荷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钱仕权 荷塘税务局二级主办
黄耀江 荷塘镇司法所所长
方 明 荷塘派出所教导员
赵嵩轩 荷塘中心学校校长
胡耀进 荷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副所长
赵德雄 荷塘自然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刘健明 荷塘镇资产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村(社区)、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统计站负责人黎干深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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