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下镇残联关于2025年度周郡社区康园中心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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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棠下镇残疾人联合会现就“2024年度周郡社区康园中心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财政局阳光家园计划——江门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残联〔2015〕19号)的精神,解决我镇残疾人日间托养问题,进一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现就周郡社区康园中心项目面向社会采购,择优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进行项目运营。
二、服务内容
(一)中标供应商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运营“周郡社区康园中心、五洞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办理好运营所需的证照,合法聘用工作人员。
(二)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包括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心理情绪疏导、文娱康乐活动等内容。
(三)中标供应商需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专业的残疾人照料服务,并安排有资质的工作人员。
(四)中标供应商应做好项目运营场地管理,为残疾人提供安全适合的照料环境。
(五)中标供应商自主开展对象招募工作。
三、服务指标
(一)办理好运营所需的社会机构注册、证照等,依照国
家劳动法律法规合法聘用人员。
(二)项目期内为不少于50名蓬江区户籍残疾人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心理情绪疏导、文娱康乐活动等内容。
(三)配置不少于2名的专职专业人员为项目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档案管理、项目总结汇报等。(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应不低于1:10配置)
(四)提供安全可靠的托养环境,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应急演练或培训。
四、项目采购要求
(一)本项目由政府免费提供场地,中标供应商运营项目需自负盈亏,并承担项目运营中的一切法律风险和相关安全责任。
(二)中标供应商在运营项目期间需自行购买相关保险,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若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需求方案的内容执行或者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届时镇残联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的采购关系,并有权提前收回场地且不构成违约。
四、合同履行地点及服务对象
(一)合同履行地点
周郡社区康园中心
地址:棠下镇周郡村委会旁。
(二)服务对象
蓬江区户籍持有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证的残疾人
五、服务时间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具有专业的管理模式和残疾人士服务经验。
2.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专业服务人员,其中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工人员不少于1人。所有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履约监督及验收
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留存项目的相关文件、图片、记录表等资料,并及时向我会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审计工作。
八、投标事项
采购公告有效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3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容文锋,联系电话:0750-3582012。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残疾人联合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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