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清算结果的公示
我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核查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符合条件的21台申报车辆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2日- 9月6日,共5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我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对相关车辆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核查清算信息明细表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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