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遴选区级冻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应急食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区猪肉市场应急供应,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冻猪肉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基本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经营情况良好、配送水平高、管理先进、诚信担当的冻猪肉承储企业2家,承担蓬江区冻猪肉储备工作。
二、承储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在江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库存仓储能力;
(四)近3年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五)近3年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六)自愿承担应急响应职能,自签订承储协议之日起10日内能完成承储应急食品的入储工作。
三、承储企业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冻猪肉承储申报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生产、经营、仓储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2018年度财务报表(需盖单位公章);
(五)承储承诺书(见附件2)。
四、承储数量、费用补贴
承储数量:每家企业储备90吨,共180吨。
储备费用:补贴标准2500元/吨/年,每家承储企业补贴22.5万元/年。支付方式按承储协议约定。
五、遴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报名。
(二)评审。区发展改革局组织遴选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的资质、仓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2家承储单位。
(三)公示。区发展改革局在局外网公示承储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5日(自然日)。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区发展改革局以适当方式公布承储企业名单。
(五)签订承储合同。区发展改革局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
六、具体要求
企业的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釆用A4纸张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收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17:00,申请承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达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 维(0750-8222221)周荣添(0750-3833673)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府9楼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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