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蓬江区2019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察
为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根据江门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11月5日下午,我局组织专家对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开展了节能监察。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位于胜利路45号,是原江门市公安局办公地址,配电房,空调、灯具等耗能办公设备沿用了江门市公安局,较为陈旧,能耗等级较高,综合能源消费量较大。
执法人员和专家查阅了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2016年至2018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核查了水电费发票等资料、能源审计报告、能源管理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和使用情况、新能源汽车采购和使用等情况。经过现场监察,专家一致认为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资料较为齐全,能源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建立了公务用车能耗台账。按照相关规定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里的产品。建议继续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工作,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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