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蓬江区2019-2020年建成投运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的通知
各企业: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请按照要求报送蓬江区2019-2020年建成投运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蓬江区范围内2019-2020年建成并竣工验收、接入“粤易充”智能服务平台、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申报条件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并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二)充电基础设施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粤易充”智能服务平台出具的接网证明。
(三)充电基础设施可在“粤易充”智能服务平台上提供实时动态信息,包括电能计量、位置查询、充电状态等。
(四)申报本轮奖补资金的充电基础设施在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对申报财政补贴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实填写附表,于4月7日前报送盖章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我局邮箱。
附件:蓬江区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情况表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3833374;
邮箱:pjqfgj@jiangmen.gov.cn;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府9楼。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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