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信访、综治维稳、扶贫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顾问事务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王嘉哲)
(二)综合股。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区规划管理制度,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统筹区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监测全区重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提出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参与人才工作。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林业、水利、气象等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对口支援(合作)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组织上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推动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研判消费形势,统筹并协调实施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按国家、省和市要求承担区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负责拟订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发展规划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发展地区发展规划与政策。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开发区整体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负责全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承担重点领域国际合作,协调我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对台合作有关工作。(负责人:张毅)
(三)经济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推进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倪杨栋)
(四)投资股。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投资项目。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区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牵头推动重大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区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统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按分工承担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参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安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人:林伟俊)
(五)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股。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区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提出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区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全区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按时编报重点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负责人:林俊杰)
(六)交通能源股。统筹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状况,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民用航空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年度综合交通项目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协调推进民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承担研究拟订民航、铁路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承担我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我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的意见,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拟订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推进电力合作。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指导监督全区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区内成品油长输管道、省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承担全社会节能工作,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统筹协调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薛莹)
(七)物价物资股。承担全区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制定和调整区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列名管理的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重要农产品、房地产等有关价格,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价格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用品及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等价费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在省、市规定范围内拟订相关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负责市场价格应急调控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相关价格听证。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和收费争议。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食盐、冻猪肉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本区域内粮食管理工作,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贯彻省、市、区国防动员有关要求。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局应急和双拥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应急和双拥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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