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关于开展第二批(2024年)中小学心理教师“医教结合跟岗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提升全区心理教师心理专业能力,助推心理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校园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我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特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教师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理门诊进行“医教结合跟岗培训”活动。
一、学习目标
通过“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培养一批心理理论扎实、实践过硬的心理教师,满足校园心理宣教、早期识别、初级处置及及时转介等工作需要,以建立教育局与卫健部门联合、心理教师与心理医生分级处置、校园——家庭——医院联动的校园心理事件处置模式。
二、学习内容与形式
通过到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理门诊“医教结合跟岗培训”,采取“一二三四五”轮岗培训模式进行科内系统理论培训。每人需每天做好学习记录。
三、跟岗时间与要求
时间安排:2024年3月18日(第五周)开始至2024年6月7日(第十六周),共10周(第7周清明节周、11周劳动节周除外)。每4人一组,每组学习时间为一周。
学习要求:“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期间,请跟岗教师按照门诊的工作时间参加学习,要求5天全程都要参与。学习记录经带教医生确认合格及以上为通过“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
四、参加人员
除第一批(2023年)“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培训学员外的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德育工作者以及市直学校部分专职心理老师。所在学校须支持全程参加学习,报名之后不能随意更改(采取预报名方式)。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人员所在单位大力支持,安排好相关工作保证“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教师能按时全程参与学习。
(二)参加“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教师请打印好《江门市蓬江区中小学心理教师心理门诊“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手册》(见附件2),填写好其中的“江门市蓬江区中小学心理教师心理门诊“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登记表”交单位盖章。
(三)“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教师按照区局和跟岗医院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四)“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期间要认真学习、善于思考、及时总结。结束后,请各小组组长收齐小组成员的“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记录,上交区局德体卫艺股。
(五)“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由蓬江区教育局德体卫艺股和蓬江区卫生健康局联合举办。
(六)跟岗学习联系人:
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易宝燕,联系电话:8017077;
蓬江区教育局德体卫艺股 吴金定,联系电话:8229430;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心理科 温志敏,联系电话:7361291。
“医教结合跟岗培训”学习记录上交地址:蓬江区教育局德体卫艺股408室。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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