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中心城区2017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的通知
蓬江教基〔2017〕4号
江门市蓬江区中心城区2017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江门市蓬江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及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现将蓬江区中心城区2017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指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非蓬江区户籍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之一的适龄儿童(注: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有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2011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不能报名。由于无法建立全国学籍,所以一经发现,不足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立即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一)招生辖区范围安排及咨询电话
负责招生单位 | 招生辖区范围 | 咨询电话 |
蓬江区教育局 (江门市胜利路135号) | 蓬江区中心城区(指环市街、白沙街辖区,下同)户籍的和符合条件并居住(暂住)在中心城区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3221287 |
潮连街中心学校 (潮连街青年路52号) | 潮连街户籍的和符合条件并居住(暂住)在潮连街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3725838 |
棠下镇中心学校 (棠下镇兴棠路4号113) | 棠下镇户籍的和符合条件并居住(暂住)在棠下镇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3592529 |
荷塘镇中心学校 (荷塘镇中兴三路福田二街6号) | 荷塘镇户籍的和符合条件并居住(暂住)在荷塘镇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3738036 |
杜阮镇中心学校 (杜阮镇贯溪新围街二巷1号之一202) | 杜阮镇户籍的和符合条件并居住(暂住)在杜阮镇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3667780 |
注:①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江海区安排入学,蓬江区不作安排。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江海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3805811、3861617。②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有房产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由新会区安排入学,蓬江区不作安排。有关入学事宜请与新会区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教育部门联系。
(二)残疾儿童入学
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联系电话:3523743、3523745。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6月12日
(2)具体报名方式
①登录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pjedu.jmpj.gov.cn)阅读招生简章,并点击“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②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指引如实填报基本信息,若填写的信息与后台数据一致,则通过验证可打印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不需要到现场审核。若填写的信息与后台数据不一致,报名系统将会自动进行数据核查,经核查无误且符合条件确认,通过验证的可打印报名回执。
③原则上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行网上报名,确实无法在网上报名的,可以在5月27-28日持相关资料(见附件2)到农林小学进行网上填报(地址:农林横路21号),届时有工作人员指导家长进行网上报名填写。
④家长确认报名资料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的变更。
2、非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有房产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9日—6月12日
(2)具体报名方式
①登录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pjedu.jmpj.gov.cn)阅读招生简章,并点击“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入口”按钮,进入报名系统。
②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指引如实填报基本信息,填好后打印预报名表。
③原则上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行网上预报名,确实无法在网上预报名的,可以在5月27-28日持相关资料(见附件1)到农林小学由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网上预报名(地址:农林横路21号)。
④根据预报名表提示的现场审核的具体日期、时段、地点,持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见附件1)到环市街邑门式服务中心(建设二路18号之一)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确认通过的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⑤报名资料现场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报名资料变更。
注:范罗冈小学滨江校区周边属棠下镇辖区的适龄儿童(指棠下镇户籍、父母购房或暂住的适龄儿童)需到该镇中心学校规定的报名点报名[时间:2017年5月13、14日,地点:棠下镇实验小学(棠下镇新城区),咨询电话:3592529]。
(二)数据核查
家长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教育局将已提交报名信息的适龄儿童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然后再统一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后果自负。
(三)补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6月24、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地点:美景小学(地址:潮江二横路2号)
四、录取办法
(一)划分招生地段
在核准报名学生数据后,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
(二)学位安排
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安排,录取新生。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
入学通知书初定在8月15日左右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
五、注册入学
家长根据学校发放的注册须知的要求,依时到学校注册(注册时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没依时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实行平衡分班,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依时入学。
附件:1.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2.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现场报名审核资料明细表
附件1: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序号 | 类别 | 对象 | 核查证件 (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 备注 |
1 |
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 在蓬江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按政干〔2013〕138号实施细则安排学位 |
⑵军人证明 |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 ||||
⑶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2 | 在蓬江区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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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不需要) | ||||
⑶人才证明 | 江门市、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如“人才绿卡”) | ||||
⑷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 | ||||
3 |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报名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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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4 | 父(母) 在蓬江区购房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不含江海区户籍 | |
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不需要) | ||||
⑶购房资料 | 房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配套公寓等)或市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 ||||
5 | 蓬江区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 ⑴户口簿 | 领养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首页、领养人页、适龄儿童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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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收养证明 |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 ||||
⑶居住证明 |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 ||||
6 | 在蓬江区居住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⑴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适龄儿童父母同为境外人士 | |
⑵监护人资料 | ①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③监护人房产证 | ||||
7 | 父(母) 在蓬江区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异地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 | ⑴户口簿 | ①首页;②报名对象页;③父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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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出生证(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不需要) | ||||
⑶居住证明 | 报名对象父(母)在蓬江区居住一年或以上的证明材料(至少在2016年9月1日前在蓬江区公安分局依法登记和办理目前仍有效的居住证),父(母)属五邑地区户籍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提供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报名后送公安部门核准)或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 ||||
⑷就业证明 | 父(母)到申请时为止由同一用人单位在蓬江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或以上(至少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计算)的缴费记录。 |
说明:
1、符合以上7类报名对象之一,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佐证,才可确认能在蓬江区公办小学入学。
2、如果报名对象是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须提供原籍镇(街)中心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
3、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有房产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4、若户籍信息无法清晰反应其父(母)子(女)关系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则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5、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6、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7、不服从本区公办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本区不另行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家长报名成功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
附件2:
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现场报名审核资料明细表
类 别 | 提供的资料 (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
中心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1、户口簿:首页和户主页、报名对象页、父母页。 2、出生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在市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和水电费单(水电费单需核实时再具体通知家长提供)。 |
说明:①在网上报名时已经确认并已打报名回执的不需到现场再报名。②没有在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报名点填写《预报名表》后再报名。③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④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则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所产生后果自负。 |
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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