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纱龙路等6条道路命名的批复
荷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纱龙路等6条道路命名申请收悉。经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位于荷塘镇南华西路南侧片区的6条道路分别进行以下命名(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西起西堤四路,东止中兴四路,长1071米,宽24米的道路(图中序号1)命名为“纱龙路”(ShālóngLù)。
2、西起西堤四路,东止中兴四路,长1009米,宽30米的道路(图中序号2)命名为“启富路”(Qǐfù Lù)。
3、西起西堤四路,东止中兴四路,长880米,宽24米的道路(图中序号3)命名为“莲花路”(LiánhuāLù)。
4、北起南华西路,南止纱龙路,长373米,宽24米的道路(图中序号4)命名为“信礼一路”(Xìnlǐ 1 Lù)。
5、北起启富路,南止莲花路,长385米,宽24米的道路(图中序号5)命名为“信礼二路”(Xìnlǐ 2 Lù)。
6、北起南华西路,南止南格西路,长1330米,宽30米的道路(图中序号6)命名为“信诚路”(XìnchéngLù)。
二、今后在使用以上道路名称时,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名称使用标准地名。
此复。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0日
主题词:民政 地名 批复
抄送: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邮政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江海区民政局,新会区民政局,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人民广播电台,蓬江供电局,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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