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珠三角地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主体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科工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珠三角地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拟申报2022年省级预制菜产业园,现请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本辖区、本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牵头、实施主体(统称建设主体)。
根据申报要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规上企业,优先选择上市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牵头主体);
2.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牵头主体、建设主体);
3.不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牵头主体、建设主体);
4.不属于“三无空壳”公司、无资产运行不良情形(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牵头主体、建设主体)。
请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填报《推荐省级现代产业园建设主体名单》(附件2),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如无相关推荐的,也请书面回复。
附件:推荐省级现代产业园建设主体名单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383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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