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非居民用水大户目录表的通知
各非居民用水大户:
依据《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关于非居民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水资源〔2016〕11号)《关于印发江门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279号)《江门市蓬江区计划用水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非居民用水大户前三年用水量,我局确定了2022年非居民用水大户目录,现予公布并就其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用水大户确定为月用水量5千立方米或年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
二、对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的用户,我局将依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江门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279号)等文件规定,对超出用水计划的水量按季度征收加价水费:超定额(超计划)20%(含) 以内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超计划)20%以上40%(含)以下的水量加价150%;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250%;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严格累进加价制度,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各档加价标准分别为150%、200%、300%。非居民用水户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由我局负责征收或委托属地供水企业等方式实施收费工作。
三、根据《江门市蓬江区计划用水工作指南》,用水户确有充分依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可以向我局提交用水合理性说明,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我局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用水计划调整手续可以通过邮件、邮递、传真等方式办理。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的,视为同意2022年计划水量。
四、对我区用水计划管理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视实际情况采纳。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11号
工作邮箱:pjqnyj@jiangmen.gov.cn
附件:2022年非居民用水大户计划用水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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