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计划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5〕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市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9万元,要求重点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支持补齐必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参照2024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情况和棠下镇申报的中心村步岭村小组饮用水保障工程项目,经局班子会研究,计划安排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万元用于吸纳外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按照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申报的金额顺次划拨,用完则止;安排55万元用于棠下镇上报的中心村步岭村小组饮用水保障工程项目。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2648928。
江门市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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