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全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广电节目
1、在江门市主流媒体上,围绕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2024重点工作任务、十大民生实事中涉及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每期节目根据双方确定主题进行采拍,长度在3分钟内,全年报道2篇。
2、聚焦蓬江区人社局2024年重点工作,围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就业服务提质等主题,进行案例化、沉浸式的宣传,每篇2分钟,全年报道3篇。
3、跟进宣传好蓬江区人社局的日常动态工作事项,每篇在2分钟以内,全年报道3条。
4、把蓬江区人社局的重大题材上送给省台,力争在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新闻联播》等栏目中播出。
5、根据蓬江区人社局的需要,协助处置舆情相关工作。
(二)融媒产品
1、除了第(一)项的宣传内容在融媒平台推出外,另外根据融媒平台的特点配合蓬江区人社局举办的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制作短视频,在江门市主流媒体的官方视频号中推出,全年推出5条,每条1分钟。
2、对蓬江区人社局的重大题材宣传工作进行微信化处理,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中推出,全年3条。
三、项目服务报价
最高限价为3.5万元(含税)。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属于市级媒体,拥有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平台和“两微一端”新媒体、融媒体传播平台;配备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专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四)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资质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参考本《公告》第四点“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方案。
(三)书面报价表。
(四)其他补充资料(对照综合考核办法和评分表准备)。
报价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六、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4年7月26日下午17:30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25室(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蓬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750-8225918。
附件:1.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全媒体宣传项目书面报价表
2.综合评选办法
3.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全媒体宣传项目评分表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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