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广东东浩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4〕092号
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申请人:广东东浩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横岭街1号首层自编107-109室(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王森如
你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变更申请。经审查,单位名称由广东东浩云薪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东浩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授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03240013),行政许可有效期: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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