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66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35.2%。(若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上年数,可增加与疫情前2019年度“三公”决算数的对比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整体上仍低于疫情前水平。2022年度开始“三公”经费统计口径包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与2019年决算数对比时,应进行同口径对比)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基数为0,不可比),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0.42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5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基数为0,不可比),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0.42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0.24万元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决算数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占63.5%;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3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外社保经办机构到我区开展“社保服务跨省通”调研交流工作,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25人。主要包括接待省外社保经办机构到我区开展“社保服务跨省通”调研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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