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江门市金栢食品有限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
江门市金栢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2023)粤0703民初2925号《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2023)粤07民终5098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你单位应向朱天池的家属陈亚五等五人赔偿经济损失共761296.49元(其中包含朱天池的工伤医疗费328477.16元),后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仍未全额支付赔偿款,尚欠755636.59元。基于上述情况,朱天池的家属向我局提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21日向朱天池的家属支付朱天池的工伤医疗费98329.35元,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本应由你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款98329.35元存入我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我局。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你单位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将由你单位承担。
以免诉累,请按时支付上述款项。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附言:偿还先行支付朱天池工伤医疗费
特此通知。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等送达方式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江门市蓬江区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文号:蓬江社稽追〔2024〕18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35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2号楼2311室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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