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江门市华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蓬人社派〔2025〕024号
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申请人:江门市华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堡棠路21号4幢1、2层自编2102
法定代表人:梁国锐
你单位于2025年3月12日向我局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变更申请。经审查,法定代表人由梁国锐变更为李玲芳。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授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40703220029),行政许可有效期:2022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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