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蓬人社派〔2025〕088号
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广东民企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备案,备案有效日期:2025年10月16日-2028年7月3日。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务派遣有关规定,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并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我局如实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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