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冠鸿广告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
蓬江市监公告〔2023〕824-7号
江门市冠鸿广告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江门市冠鸿广告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经我局登记核准成立,营业执照情况如下:企业名称:江门市冠鸿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51Q5NL0J;住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西3号1252室自编号之九;法定代表人:韦文意;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根据有关线索,该公司涉嫌冒用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信息,提交虚假登记申请资料,骗取上述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请该公司(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或协助调查),向我局提供相关情况、证据材料。
逾期不接受调查(或不协助调查)并提供相关情况、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0750-2038391
联系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75号西环市场监管所
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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