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便民核酸检测点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现对便民核酸检测点采样及检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便民核酸检测点采样及检测项目
活动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新冠疫情结束
活动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内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活动内容
根据《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常态化便民采样服务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及蓬江区新冠病毒防控指挥部相关部署,蓬江区在每个镇(街道)设立若干社会便民核酸采样点,对有核酸检测需要的“愿检尽检”人群实施收费检测,对符合“应检尽检”规定的重点行业或特殊人群实施免费检测,免费检测经费由财政负担。
(二)采购内容
新冠肺炎病毒样本采样人力、检测耗材、样本运输、样本检测、结果反馈上传。
(三)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自采购完成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具体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承接单位应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保障及其它资源保障。
(二)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限期结束,承接单位必须与采购单位保持沟通,积极跟进,按时向采购单位汇报项目进度。
(三)承接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四)如受突发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采购单位调整相关方案,承接单位应积极配合和跟进。
(五)承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合同保密约定,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签订有关保密协议。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承接单位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合法用工。应当合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同时核酸检测实验室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并规范开展室内质控。
(四)承接单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安全标准要符合《关于规范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设置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7号文件要求。
(五)承接单位进行样本采集、转运等参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13号)要求执行。
(六)承接单位实行采样人员培训上岗制度。采样人员须参加卫健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同时接受蓬江区卫生健康局的常规化培训。
(七)承接单位建立采样点检查监督机制。不定期对采样点感控、人员操作进行自查、监督;并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查监督反馈意见及时整改。
(八)承接单位的样本储存、转运要符合《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地第45号)相关要求。
(九)承接单位的医疗废物储存、转运等须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废物转移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按要求存档备查。
(十)承接单位的采样单位能力要求:可承接便民核酸采样点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承接单位聘用的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年龄为18-55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持证上岗.
(十二)承接单位需提供具体核酸检测服务方案,说明目的、适用范围、职责、采集方法、依据和操作程序。
(十三)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承接单位工作内容包括:
1.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及检测;
2.高速卡口采样及检测;
3.特殊人群上门采样及检测;
4.应检尽检人群采样及检测;
5.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报价要求
(一)项目费用
本项目价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定价,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国家或省级价格规定,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机构的利润等。
(三)报价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项目运营成本报价。
(四)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我单位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要求详见附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收件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12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0-8225862。
七、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上午11时45分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由采购单位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附件:参与报价文件组成
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参与报价文件组成
1.项目报价书
2.参与报价人情况(包括有效的法人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项目案例等)
3.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定)
4.其它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