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蓬江区某美甲店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经初步查明,蓬江区某美甲店2023年2月14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28号地下层D102全部内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该美甲店负责人邱某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召开蓬江区某美甲店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6月29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
蓬江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机构
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四、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五、申请旁听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于6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蓬江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旁听人员不超过4人,采取先到先得的形式产生。
《参加蓬江区某美甲店行政处罚听证会申请表》可以在附件中下载,也可以到蓬江区卫生健康局五楼政策法规股领取。
附件:
参加蓬江区某美甲店行政处罚听证会申请表
报名联系人:周艳萍、李振耀 联系电话:0750-2648741
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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