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2〕13号
经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江门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81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属下的0.0371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并使用0.218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深圳至岑溪高速公路中山新隆至江门龙湾段改扩建工程(蓬江段)建设项目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白沙村地段。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面积0.2553公顷(其中,农用地0.0371公顷,建设用地0.218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发布单位: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 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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