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荷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村村和吕步村)》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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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荷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村村和吕步村)》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江自然资〔2022〕378号)。按照《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土地利用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为满足蓬江区荷塘镇建设用地发展需求,荷塘镇部分用地将突破《蓬江区荷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涉及使用部分有条件建设区,需通过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局部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蓬江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荷塘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四、批准日期:2022年7月15日
附件: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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