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采购资产评估服务的征求报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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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蓬江区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增加国有资产收益,推动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资产公开出让工作合法、合规开展,区自然资源局拟聘请社会评估机构评估三宗房产的公开转让价值,现就该项目向社会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征求报价,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熟悉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有相关房产公开转让价值评估工作经历。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评估合同后30日内出具合法资质的评估报告书。
三、工作职责
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江杜中路分别位于45号102室、113号103室、113号105室房产的公开转让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报告书。
四、服务要求
中选单位应尽职尽责,以专业精神,办理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的评估事务,并保守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
五、报价要求
服务合同总价包括评估费、税费等所需一切费用。
六、提交资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书面报价单(加盖公章)。
报价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4日17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9号或我局的电子邮箱(jmpjzrzyj@163.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0—3291795。
七、本公告不构成采购要约,如符合资质且有意向单位可提交报价资料,最终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公开竞价采购结果为准。
八、本征求报价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进行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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