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补贴条件。我市经确定为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在本办法出台后,新吸纳具有大专及相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含应届、往届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校高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的学生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用工备案的,按其实际吸纳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总额的8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按季申请,先缴后补的方式。 1. 网上申请。科技型小微企业首次申请补贴的,应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表,同时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上传供审核: (1)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符合条件劳动者的身份证;(3)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学历证书(证明); 2. 现场确认。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企业应当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上述第(1)至(3)项材料的复印件(需加具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由企业及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以及由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现场确认。 首次申请获批后,以后正常申报时,申请企业直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无需再次上传资料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新增人员时,需按照首次申请时的流程办理。 (二)审核。 1. 网上预审。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对申请资料进行联网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科技型小微企业确定情况;(2)用工备案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3)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4)劳动者个人身份及学历情况; 经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受理部门通知企业办理现场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或指导企业按要求补充材料。 2. 现场审核。受理部门应于网上初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网上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确认,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齐全、真实的,按流程审批。 (三)发放。 通过审核后,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相关材料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