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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朱小姐
留言日期:
2021-03-01
主题:
离职人员的生育保险问题
内容:
您好,我是离职了一年的人员,本人有继续每月购买社保医保的,我现在情况是怀孕了,我以前是在单位有购买了七年的生育险的,还能在医院报销用吗?(若不能,我能否用丈夫的生育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事关将来出院费用的报销和生育津贴以后怎么领取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01
答复时间:
2021-03-01
答复单位:
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生育或终止妊娠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其生育保险费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且申办待遇时是正常缴费状态。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正常参保缴费;二是职工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医疗待遇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待遇;相关住院医疗费则需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到男职工参保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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