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企业申报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工业企业专题)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工业企业专题)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1〕26号),我局组织发动企业进行申报,并对我区申报企业(共63家)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企业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蓬江区科工商务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查证实,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蓬江区科工商务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8号,联系电话:3833008。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蓬江区企业申报江门市促进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工业企业专题)项目名单
2021年6月1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