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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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3〕7号),现就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为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流程,本次申报包括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和支持项目。请各镇(街)及时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一对一”把政策要点传达到企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
二、指导企业加紧编制申报材料
按照省通知要求,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的投资奖励资金相关材料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将不安排预算。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将申报制造业投资奖励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工作指引(附件2),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并加盖公章,测算项目、支持项目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光盘(盖章扫描版)连同推荐函、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3)、支持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 3月15 日前报到我局。同时,请各有关企业于3月15日前及时将支持项目通过“数字政府” 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线上填报。
三、加强项目后续跟踪和投资监测工作
按照《实施细则》,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需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按规定完成投资的纳入台账管理的测算项目所获取的投资奖励资金,省财政予以清算收回。请各镇(街)加强对测算项目的跟踪服务,按规定报送项目台账,推动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定投资计划。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或中途无法实施的测算项目,需及时上报情况并提出奖励资金处置方案,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清算收回奖励资金。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江门市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促进局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许振强,电话:383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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