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司法局四项举措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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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举措,合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20年上半年,蓬江区行政应诉案件开庭审理70宗,负责人出庭应诉65宗,出庭率达到92.9%,同比去年上升10.3个百分点,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促进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一、修订出台《江门市蓬江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
对原有的应诉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并提出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对负责人出庭应诉范围、人员要求、出庭应诉职责以及应诉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范围,从制度上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落地生根”,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为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月报制度和备案制度
明确要求各行政机关每月报送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判决和裁定等法律文书后及时向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对败诉案件的败诉原因、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败诉案件分析报告,降低往后同类案件的败诉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分析与通报制度
行政机关对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剖析原因、总结经验。区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进行汇报,详细汇报各单位出庭应诉情况和审理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向全区各部门、各镇(街)进行通报。
四、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
通过府院联席会议、邀请法官授课、剖析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则意识、规范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出庭应诉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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