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区检察院构建“五位一体”新型监督模式 优化内部监督资源整合促监督实效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以来,蓬江区检察院努力构建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控告申诉、调查研究、人民监督“五位一体”内部监督模式,优化内部监督资源整合,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群众参与等多个机制,实现检务督察从环节监管变全程监管,封闭监管变公开监管,静态监管变动态监管,构建“一盘棋”的监督格局,集中资源优势对检察办案进行全程监管,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
一、以检务督察为核心,不断强化内部监督职能
该院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职能作用,程序化监控管理与实体性审查监督双管齐下,通过监督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把群众关注较多、容易出差错的普遍性问题纳入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倒逼司法作风转变和案件质量提升。如为进一步加强办案规范、强化程序意识、提升工作责任心,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开展自我剖析,从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整治目标、完成时限方面入手,形成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到位。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力度,通过“蓬江检察”公众号对“三个规定”进行图文并茂的宣传;制作“三个规定”提示牌发放给全体干警,要求摆放在办公桌显眼位置,打消来访人试图当面过问、干预、说情的念头;联同中国电信开通短信自动回复功能,进一步提高“三个规定”知晓率。同时,严格检风检纪督察机制,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促进了规章制度落实,推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二、以案件管理为主要手段,建立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良性互动关系
该院通过“管督联合”对重点环节进行双重监管,让内部监督机制更有效地服务于检察工作。运用检察机关统一应用系统,构建扁平化的并轨管理架构,重点监督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效率高低、涉案款物的处理、办案风险防范等事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督查手段。对办案部门录入信息不仔细导致错填、漏填案卡数据等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粤政易”群组进行常态化督促提醒,对出现问题较多、补正不到位的干警进行全院通报,今年以来共编发《流程监控情况通报》3期并印发至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案件评查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案件专项评查。今年以来,在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中勤跟踪、重实效,做到“一案一举措”,对交叉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检察官立行立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
三、以控告申诉为外部接口,探索开展以线索办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该院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统一受理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线索的优势,构建线索移送办理机制。检务督察部门通过对线索进行跟踪处理,如针对上级院交办的一件群众控告案件线索,该院发挥控告申诉、检务督察部门一体化优势,指派员额检察官对该线索进行受理,目前已多次约见原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下一步将依职权对控告的问题进行定性,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以调查研究为衡量标尺,构建以数据研判为指导的精准化监督机制
该院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总结归纳办案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办案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提出完善机制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聚焦“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两项监督、审前羁押率等重要指标,编发《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通报》3 期,为内部监督精准化实施提供参考。除此以外,发挥检委会决策在检务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重点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切实可行的纠错机制。如联合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规定》《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办法》,重点解决审判环节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7月份,检委会结合该院办案实际对检察官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以人民监督为拓展路径,推进群众参与的内外联动监督机制建设
检察办案主动接收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助于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该院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为契机,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纳入该院常态化监督措施,推动内外监督有机结合,增强了检务督察的合力。先后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到该院12309服务大厅、视频审讯室、未成年人办案区、接访室等办案场所实地检查,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取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重点汇报“四大检察”业务数据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对“两法衔接”、司法救助等办案程序方面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下一步,将进一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出席法庭等活动,扩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渠道。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