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区法院构建“1+3”执行模式 强化协同共治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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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侨都赋能”工程,蓬江法院立足法院职能,着重整合行业资源,强化执行联动,跨行业深度合作,发挥协同共治效应,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一个中心,建立“1+3”执行工作模式,全面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落地见效,助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法院+税务”,推动不动产拍卖全流程高效化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民事执行中涉案房产的变现效率,促使欠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依法纳税,区法院与区税务局签订《关于加强法院与税务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一是建立定价询问机制。针对需进行司法拍卖的涉案不动产,由区法院向区税务局发函询价,并根据区税务局反馈的核价结果确定房屋起拍价,无须通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估价,有效解决传统评估方式程序繁杂、评估周期长且存在估价不准确的难题,耗时由一至两个月缩短至三个工作日,大大提升司法拍卖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评估费用负担。二是建立追缴欠税、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为实现涉税信息的交流,区法院定期向区税务局推送辖区内的拍卖信息,以便区税务局及时掌握相关税源信息,保障税收债权依法征收,足额及时入库。若经核查发现,不动产权属人存在欠税未缴行为且需强制执行的,区税务局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加执行分配。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为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区法院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以及变动信息推送给区税务局,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服务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法院+检察院”,推动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
2021年12月21日,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及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意见》从交叉管理和监督协作为切入点,一方面,针对法院在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失职情形,检察院建立以检察建议为主,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等方式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实施全面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执行配合,采取法院内部监督协助和检察院外部监督支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凝聚合力,强化协作,破解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在执行活动实施、执行活动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移送、执行活动监督中的调查核实等方面工作,形成互相监督反馈、互相配合支持工作模式。此外,通过畅通沟通交流机制、试点式建立检察官、法官等同堂培训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等内容进行细化规范,有效促进执行监督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蓬江区民事、行政非诉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法院+金融机构”,推动案款发放便民化
区法院携手金融机构,打造“智慧法院+智慧金融”便民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及便民度。通过借助广发银行“个人云账户”,在线即时生成申领人的银行个人账户,完成执行案款的自动发放。申领人在首次提交准确的个人信息材料后,无需再次到法院申请办理案款发放。在有执行款待发放时,通过系统审批完成后将执行款项直接转入该账户,完成案款的即时发放,整个过程十分快捷简便。领款人收到通知后自行到广发银行网点领取案款,解决了当事人路途遥远、领款时间成本高的问题,大大缩短了当事人从收到通知到成功领款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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