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蓬江区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法治建设赋能镇域高质量发展
字体:[大] [中] [小]
蓬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统筹机制、导师制培训、阵地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专业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以法治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2023连续两年获得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一等奖,蓬江区白沙街道和杜阮镇被选定为全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场教学点,在省、市指导下,以白沙街执法办为范例,起草编制的《广东江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
一、立足统筹谋划,下好执法改革“先手棋”
一是强化机制统筹建设。蓬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党的领导贯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践行“一线工作法”,制定推进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统筹协调+分类调整+平台应用+保障机制”层层推进。各镇(街)统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由镇(街)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统筹负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深化基层放权赋能。梳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求,统筹考虑全区6个镇(街)在法律地位、经济状况、功能定位等方面差异,有序对乡镇和街道进行区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探索推动各领域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等权利事项在镇(街)一级集中行使,逐步调整下放一批覆盖全部镇(街)“接得住、用得好”的事项501项,推进基层执法权责匹配。
三是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推进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下沉,下达67名行政执法编制至6个镇(街),保障“编随事走”,下移执法力量至基层,增强基层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区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筹运行,将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基层治理体系、下沉到网格,实现镇(街)“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运行”。
四是健全完善督察机制。强化考评指挥棒作用,将镇(街)配备保障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职能履行工作情况、指导培训成效等内容纳入法治蓬江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加强专项执法督察、考核评价,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职内容,倒逼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二、创新“1+4+X”导师制,激活执法队伍“强动能”
一是明确牵头机构工作职责。强化区委依法治区办一个机构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领导作用,明确统筹协调、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的“一统筹四统一”工作职责。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培训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聘任导师22名,包括专职导师15名、特邀导师7名,覆盖重点执法领域、执法部门、执法事项,常态化培训指导基层执法队伍。
二是压紧压实培训四大环节。制定出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培训工作、专题培训班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实战实训、执法监督、成效检验各环节工作内容和要求。编印“导师制”工作手册,清单化、标准化制定培训任务和考核指标。加强执法队伍传帮带,坚持“师带徒、授经验、传作风”工作理论,推行导师实地带教手把手传经验,补齐改革过程中凸显的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执法不够规范等短板。加强执法案卷质量监督,由检察官、公职律师和岗位律师、政府部门法制审核人才及执法骨干等专业人员组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对培训导师和培训学员进行双向评价,完善验收评估和激励保障机制。目前,全区开展导师实地带教办案86场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24宗,6个镇(街)应用“粤执法”办理案件18508宗,仅1宗被提起行政复议(后当事人自行撤回复议申请)。
三是激发基层培训创新活力。鼓励各镇(街)主动对接导师,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举一反三、自我检视,制定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学法考试,以考促学,组建全区执法业务指导交流群,为部门和镇街之间的沟通联系、信息和资源共享搭建统一的交流平台,推动基层摸索符合执法实际、具有镇(街)特色的多种培训方式方法。如,蓬江区白沙街创建在线“学法课堂”,由法制审核员为执法人员每周授课;环市街道充分利用导师团师资,邀请检察院特邀导师开展执法实务培训。
三、推动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场所“新标杆”
一是制度先行促规范。制定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规范办案区、优化办公区、保障生活区”的原则,对执法办外观形象标识、内务标识和功能室设置等内容编制形成细化标准,形成符合蓬江实际、具有基层实践特色的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建设指引,以统一标准分类分批推进6个镇(街)执法办场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二是示范引领树标杆。开展规范化建设排查工作,摸清全区执法规范化建设底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选取位于中心城区、行政执法量多、城市管理和治理难度较大的白沙街道开展正规化建设试点,深入推进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执法平台建设,探索形成“信息化+规范化”的白沙模式。以白沙街道经验为基础,起草编制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标准,配合省、市积极申报,于2023年5月成功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列为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打造“国字号”执法标准品牌。
三是党建引领强阵地。积极探索党建与综合执法融合新模式,不断丰富工作内容,以成立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与物业小区、行业协会等党支部共建等方式,打造“红色长廊”和“党建书吧”,建立“红色充电站”党员活动室和党支部风采展示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队伍作风强化建设,推进“党支部+执法”深度融合,持续加强规范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
四、强化“行政检察+人大监督”,打造执法监督“联动轴”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在全省率先建立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检察机关与镇(街)签订《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行政检察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络室,明确检察机关与镇(街)执法监督、案情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日常协作等机制,并贯通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职能,构建“监督、协作、争议化解”三位一体监督场所,实时共享执法动态、典型案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自机制建立以来,蓬江区行政检察机关对镇(街)移交的98宗执法案件开展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3份,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二是强化“检察+司法”联合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设立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联合化解工作站,在行政复议阶段即介入开展行政争议“检司”联合化解,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类案指引、情绪疏导,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出台“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组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行政检察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发挥“两行并进”办案模式优势。已累计对镇(街)作为被申请人的28宗复议案件组织调解,成功调处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10宗。
三是强化“人大+司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人大+司法”行政复议联动工作试行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复议听证会、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