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新城会计事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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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钟宇莹设立的“江门市新城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根据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江门市新城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机构负责人:钟宇莹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钟宇莹
五、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珠江国际新城1幢105-自编207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批准该项行政许可。
六、公示日期: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
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蓬江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750-3833771。
特此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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