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天兴税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 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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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准予江门市蓬江区天兴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天兴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061468301P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70320240013
四、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曾**
六、办公地址:江门市东华一路65号金华商业中心六楼635室
七、公示日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
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蓬江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750-3833771。
特此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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