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敬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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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我局于2025年1月21日作出准予江门市敬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江门市敬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MACLJM7KXL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44070320250003
四、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伍**
六、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6号114室
七、公示日期: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9日。
如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蓬江区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750-3833771。
特此公示。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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