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江区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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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7号)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我区共有145家代理记账机构符合2026年度备案规定,另2026年新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机构10家,注销代理记账资格机构10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蓬江区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名单
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
2026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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