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5年蓬江区机关生活服务中心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后勤服务,包括安全保卫、修缮维护、绿化卫生、办公用房调配及大院食堂管理;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各种接待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人数9人,实有9人,离退休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后勤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收入预算说明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含下属单位)收入预算975.0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5.07 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含下属单位)支出预算975.07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14 万元,占97.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 万元占1.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 万元,占0.2%;住房保障(类)支出8.66 万元,占0.9%。结转下年支出0 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含下属单位)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975.0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04.97 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70.1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食堂福利经费200万,服务中心辅助人员经费170.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蓬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84 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 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45辆公务用车的运行。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40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没有工作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没有工作需要。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无需增减。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4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9万元,减少原因:2015年度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