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蓬江区档案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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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蓬江区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蓬江区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蓬江区档案局是负责《档案法》执法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业务规范;监督、指导本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收集和接收本区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并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建立电子文档数据中心,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网站,运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公开现行文件查询服务工作;公布开放档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及信息,参与本市史志的编修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负责地方志、年鉴、资料年报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0个预算单位。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总收入295.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本年度收入主要用于:一是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二是档案馆库房配置,政府采购,三是公务接待经费,四是专项培训经费,五是聘请人员经费及其他。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3.事业收入 0万元,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4.经营收入 0万元,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5.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总支出295.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93.72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支出项目有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档案馆库房配置,政府采购,聘请人员,专项培训经费及其他。由于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医疗保障经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5.5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主要支出项目有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档案馆库房配置,政府采购,聘请人员,专项培训经费及其他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8.14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主要支出日常办公用品,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档案馆库房配置,政府采购,聘请人员,专项培训经费及其他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保持不变。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医疗保障经费。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档案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由于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次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4次,接待人数共26人。主要包括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由于上年未是独立核算单位,无法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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