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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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联合发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pdf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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