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门市蓬江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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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上级驻蓬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以“一盘棋”推进机制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蓬江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领导统筹和协调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审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方案、政策清单和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重大基础性问题以及跨指标、跨部门、跨层级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需要中央、省、市予以支持的事项,督查指导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指导督促各部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部署,积极探索推出更多创新举措,持续深化各领域改革,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区领导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政法、人才、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和联系电力、金融、税务等工作的区领导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包括高沙海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各镇(街)、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区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建管中心、区工商联、蓬江供电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区领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专题组和指标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专题组、指标组的具体设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办公室
中国体彩票app官方下载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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