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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荷塘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7·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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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9时30分左右,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南格西路9号、11号(江门市荷塘镇南格工业区A区\B区)的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事故发生后,我区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形成了《蓬江荷塘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7·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该报告已获区政府批复同意。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失责情况追究,以及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总结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有效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一、评估工作概况
2024年8月21日,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评估工作组,到荷塘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评估工作,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听取并了解属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涉事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已对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给予处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方赐策
处理建议:建议由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方赐策进行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已对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方赐策给予处人民币78939.23元(柒万捌仟玖佰叁拾玖元贰角叁分)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一)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七项职责,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二要加强作业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时时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麻痹大意违章作业;三要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作业员工安全技能,加强对装运岗位的实际上岗操作的管控,严格督促岗位操作工执行落实;四要做好作业现场防滑、防倾、防砸等措施,加强车厢内的安全防护装置,真正做到“不安全不开工”。
整改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信义玻璃(江门)有限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以上四项整改要求认真落实压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7项职责、加强作业员工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等工作,并排查了厂区周围隐患,没有次生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点,压实其七项安全生产职责;二要对事故教训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跟进处理,达到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三要坚持“失责追责”和“尽责免责”总体要求,调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性,落实安全生产七项法定职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被动应急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整改落实情况:荷塘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属地监管部门。通过多项举措,有效遏制辖区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绝不留情,该停业停业,该处罚处罚,该关停关停。特别是存在危化品储存不达标,喷漆房设置不达标,粉尘清理不达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住人,厂房存在易燃彩钢瓦和阁楼使用木质底板,使用泡沫夹心版做防火分隔,消防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法,对闭门作业,巡查发现不开门的实施破拆。对相关问题除了处罚企业,涉及房东的问题也处罚房东。今年以来,出动人次3812人,企业数1659间,发现隐患4159条,整改完成2652条。消防违法行为立案22宗,处罚金额14.25万元,安全生产立案38宗,处罚金额37.47万元。其中处罚房东4宗,2宗为未拆除泡沫彩钢瓦,1宗为消防栓无水及设置不规范,1宗为将厂房租给无证喷粉企业且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三是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结合汛期防汛防风工作,狠抓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容易造成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等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施工作业环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出动418人次,排查在建工地20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66份,发现隐患839处,完成整改839处。二是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年完成归集平台内25293个图斑排查工作,排查出12间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间,其他自建房9间。经整治,现已拆除2间经营性自建房,停止1间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围蔽9间其他自建房,并在房屋显眼位置悬挂警示标识,防止人员留置。通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复核验收,已全部完成销号闭环工作。四是持续推进“1+5+N”智慧消防建设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综合治理。按“责任网格”逐户上门宣讲发动,持续推广智慧消防平台应用,不断夯实本地消防数据库,进一步拓宽“智慧消防”的触角和脉络。将全镇企业纳入“网格化”管理,并根据其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分为放心级、警告级和危险级,重点监管警告级和危险级。定期组织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详细解读《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断提升村居网格员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水平,学会及时发现上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再由镇安委办组织现有执法力量进行执法,大力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窘境。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存在问题
评估工作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检查方式,抽查了海控三鑫昊扬玻璃(江门)有限公司。经评估组检查,发现该生产车间部分设备缺失保护外壳,存在事故隐患,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责任标本兼治,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是要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和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全面排查隐患,不留任何空挡和死角,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整体能力水平。
二是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凡是“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待处理。对事故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事故教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工结合事故谈教训;通过对岗位职工进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的考试,让职工熟知本岗位危险因素,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设备、工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全面规范职工作业行为。
二是要提升事故防范水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该起事故教训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类似事故在辖区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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