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变更审批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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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职能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98号)规定,蓬江区人社局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事项变更进行了审查,现给予结果公示(详见附表)。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
电话:8223195
传真: 8223688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审查结果 |
1 | 江门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 | 同意贵校将办学内容变更为“育婴员(初、中、高级)、母婴生活照护(专项)、保育师(初、中、高级)、中式面点师(初、中、高级)、中式烹调师(初、中、高级)、茶艺师(初、中、高级)、评茶员(初、中、高级)、西式面点师(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初、中、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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