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20.37万元的9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0.77万元的1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9万元,完成预算18.7万元的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0.9万元的23.7%。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77万元,占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9万元,占95.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1个单位出国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吊唁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吊唁支出;(2)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43万元,主要用于探讨两地在长者服务及社会救助方面的合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89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7万元,2019年局机关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方面接待支出。2019年,局机关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次,接待人数共29人,主要包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调研工作、台山市民政局到蓬江区进行养老服务建设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