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民政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3.6万元的3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2.7万元的4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2.7万元的4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0.9万元的21.11%。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