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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年2月1日 |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 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经营者主动学习法律知识。 | 社会大众 | 引导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民依照法律规范自身言行、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 | 办公室、 法规股 |
2 |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扫黑除恶和环境保护知识。 | 社会大众 |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社区;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 定期更新18个环保文化宣传栏;通过环保设施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宣传。 | 办公室、 法规股 |
3 |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大众、 单位职工 | 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维护宪法的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 组织开展“十二·四”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 法规股 |
4 | 宣传《蓬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 社会大众 | 宣传禁养区划定范围和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落实措施,引导养殖场依法经营。 | 通过区政务网进行政策解读。 |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股 |
5 |
| 宣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社会大众 | 宣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大众环保意识,引导大众依法办理环保手续。 | 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普法会议。 | 综合股 |
6 |
| 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 社会大众 | 引导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民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加强环保管理水平。 | 日常检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派发新固废法、环境隐患排查指南等手册。 | 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