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您好!您于2021年2月1日通过来信(江环信字[2021]02002号)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蓬江区篁庄山头仓库违规存放锡渣、铝灰、铝基板边料等各种废品,灰尘飞散的问题。我分局于2021年2月4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我分局执法人员已到投诉者反映的地点进行检查,经查,该山头仓库为一间废品回收站。现场检查时,该废品回收站里只有铝基板边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暂未在该厂内发现锡渣和铝灰。根据环保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暂未发现其存在违法的行为。我分局已将市民的意见向该废品回收站的负责人反映,建议其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做好清洁卫生,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另查,该废品回收站未取得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行为,我分局已发函移交相关线索至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一步,我分局将对该处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附件:现场图片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29196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