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1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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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社会生活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社会大众 |
倡导公众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照法律规范自身言行,支持并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 |
办公室、法规股 |
2 |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
单位职工、社会大众 |
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不偏不倚;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熟悉程度。 |
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 |
办公室、法规股 |
3 |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大众、单位职工 |
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维护宪法的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
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
法规股 |
4 |
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当前形势,向经营者宣传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管理、治污减排等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服务。 |
社会大众 |
倡导经营者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大众环保意识,提升辖区生态环境统计质量,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到改善辖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工作中,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
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技术指南等方式开展。 |
综合股、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股 |
5 |
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 |
社会大众 |
引导广大经营者和社会公民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加强环保管理水平,依法规范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
在日常检查及业务办理过程中,向企业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派发宣传资料。 |
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