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姐:
你于2018年6月29日通过来电向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蓬江区瑶村村委附近厂房废气污染问题的信访事项,于2018年7月2日转交到我局。我局已进行调处。经查,蓬江区瑶村村委附近厂房的经营主体为蓬江区渝粤塑胶五金制品厂,经营者为张惠琴,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瑶村工业区创新路27号之一(自编)厂房,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喷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现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我局对其违法行为拟立案查处。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