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
你于2018年9月17日通过信件向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垃圾场旁边夜间浓烟滚滚排放气味问题扰民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8年9月26日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垃圾场为子绵村生活垃圾暂存区,此前发生垃圾自燃事件产生较大浓烟及气味。目前该垃圾场已搬迁。
二、调处情况
根据您的信件举报,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子绵村公共服务站进行调查。经查,蓬江区杜阮镇子绵村垃圾场原为子绵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此前发生垃圾自燃事件,产生较大浓烟及气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目前,该垃圾场已被弃置使用,垃圾已被清空,子绵村垃圾场旁边夜间浓烟滚滚排放气味问题已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区域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能及时查处,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2日